2016年伊始,臨汾市檢察院按照“早計劃、早布置、早聯(lián)系、早動手”的工作思路,切實抓好反瀆工作。元月5日,吉縣檢察院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對該縣工商局工作人員趙某立案偵查,實現(xiàn)了全市反瀆職侵權辦案工作“開門紅”。 據悉,臨汾市檢察院結合當地實際,積極創(chuàng)新工作思路,通過采取五項措施,加大瀆職侵權案件查辦力度,反瀆工作連續(xù)多年在全省名列前茅,2015年查辦瀆職侵權犯罪案件43件68人,有力地維護公平正義和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一是黨組重視助保障。該院黨組一方面大力推進反瀆職侵權隊伍建設和裝備建設,在人力、財力、物力上為反瀆部門提供全面的支持。通過人員配置、經費保障、業(yè)務培訓等方式,將反瀆局整體打造成一支能征善戰(zhàn)的隊伍;另一方面密切關注瀆職案件的進展,當反瀆工作遇到困難和阻力時,院黨組積極協(xié)調溝通,為瀆職案件的順利查辦保駕護航。 二是暢通渠道拓案源。該院堅持把挖掘案件線索作為反瀆工作的切入點,以高度的敏感性深入開展線索發(fā)掘工作,設立了輿情監(jiān)督員,加強與信訪辦、糾風辦和各新聞單位的聯(lián)系,建立健全與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職能部門的聯(lián)席會議制度和案件移送制度,采取多種形式鼓勵公民和單位舉報,要求反瀆干警豎起耳朵聽,邁開腿腳跑,注意從街頭巷議、新聞報道、網絡熱點和宣傳調研中發(fā)現(xiàn)瀆職侵權案件線索,進一步拓寬線索來源渠道。2015年,根據吉林“4·08”虛開增值稅發(fā)票案帶來的啟示,市院反瀆局對全市國稅系統(tǒng)有關單位相關人員瀆職行為進行了摸排和初查,共立查涉稅瀆職案件8件21人(全部為大案),案件共涉及虛開增值稅發(fā)票金額4個多億,涉案稅額達4400余萬元。 三是精心謀劃重突破。為破解反瀆職侵權工作“發(fā)現(xiàn)難、取證難、處理難”的瓶頸,臨汾市檢察機關通過建立和完善偵查一體化機制,精心謀劃,根據案件特點和實際情況確定不同的辦案模式:對要案和有影響的重大案件,由市院反瀆局直接查辦;對較大案件,采取縣院主辦、市院支持的“掛牌督辦”模式;對辦案阻力大、難度高的案件,采取異地用警異地查辦模式;對影響大、震動大的重特大案件,采取市院統(tǒng)一指揮、基層聯(lián)動的“兵團作戰(zhàn)”模式,確保沖得上、攻得下、辦好案、辦鐵案。2015年初對省院交辦的長治市相關國家工作人員涉嫌職務犯罪線索進行立案偵查時,即采用省院牽頭、市院主辦、縣院配合的辦案模式,組成“2·16”專案組,形成偵查一體化,依法查辦了李安清、李成先兩名廳級干部瀆職案,同時還對李建宏等六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立案偵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強化隊伍礪尖兵。該院始終堅持把打造一支政治素質和業(yè)務能力過硬的反瀆職侵權檢察隊伍作為重中之重,一方面定期組織干警認真研讀各項法律法規(guī),使干警熟練掌握瀆職犯罪的立案標準、構成要件、查處方法、偵查策略;另一方面,在查辦某一領域瀆職犯罪案件時,組織干警系統(tǒng)學習該領域的行政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職能部門的部門設置、辦事流程、規(guī)章制度,保證辦案干警在辦案時有的放矢,為順利偵破瀆職案件打下良好的基礎。(劉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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