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銀保監(jiān)分局關于亢慧彬任職資格的批復 臨銀保監(jiān)復〔2021〕78號
農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農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關于對亢慧彬擬任臨汾市洪洞支公司副經理(主持工作)任職資格進行核準的請示》(農銀人壽晉發(fā)〔2021〕117號)收悉。經審核,批復如下: 一、核準亢慧彬農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臨汾市洪洞支公司副經理(主持工作)任職資格。 二、你公司應當自作出任命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我分局報告。自收到本批復之日起2個月內未任命的,其任職資格自動失效。 此復。 中國銀保監(jiān)會臨汾監(jiān)管分局 2021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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