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爾勝披露,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摩山保理有限公司(簡稱“摩山保理”)將開展股權收益權轉讓及回購方式業(yè)務,以及摩山保理股權質押將由控股股東法爾勝泓昇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泓昇集團”)擔保的事項。11月16日,深交所對此表示關注,要求公司對相關情況做出進一步披露說明。 具體來看,法爾勝與浙商資管簽署了《股權收益權轉讓及回購合同》等協(xié)議,由浙商資管設立“浙商聚金利特凱騰8號定向資產管理計劃”,以4.14億元的價格受讓摩山保理100%股權收益權,受讓期限5年。到期后,公司向浙商資管按照4.14億元價格作為基礎價款回購摩山保理100%股權收益權,并按照7.08%/年的溢價率支付溢價款。同時,本次融資以摩山保理100%股權收益權作質押,公司控股股東泓昇集團擬為上述回購及支付回購價款的業(yè)務無償提供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針對上述事項,深交所要求公司進一步明確,公司以4.14億元的股權收益權受讓款(即基礎回購價款)而不是以基礎回購價款和回購溢價款作為交易成交金額(含承擔債務和費用),提交董事會審議,這是否符合《股票上市規(guī)則》第9.2條和9.3條的規(guī)定,是否需要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此外,公司還需說明,是否與浙商資管存在其他協(xié)議,如果存在,需要補充披露其與浙商資管的其他主要權利、義務和責任安排。 《股權收益權轉讓及回購合同》顯示,若公司涉及重大經(jīng)濟糾紛訴訟超過2億元等涉及財務狀況惡化的情況,或摩山保理實際業(yè)績(按會計年度計算)低于承諾業(yè)績的90%或者凈資產低于4億元,浙商資管有權要求公司提前履行回購義務,公司應當按照約定提前支付該合同項下所有回購價款,并賠償浙商資管由此遭受的損失。 據(jù)此,應深交所要求,公司需要結合保理業(yè)務市場發(fā)展情況、摩山保理財務數(shù)據(jù)及在手訂單情況,說明本次交易結構的合理性和定價的公允性;另一方面,由于本次融資以摩山保理100%股權作為質押,泓昇集團為其提供擔保,公司要說明在摩山保理業(yè)績不達標或者發(fā)生重大經(jīng)濟糾紛或財務惡化的情況下,摩山保理的控股權是否存在不確定性,從而造成上市公司的業(yè)績不穩(wěn)定,并且,由此產生的浙商資管的損失將如何測算,公司還需補充披露其與泓昇集團的履約能力,并對上述情況進行相應的風險提示等。 另外,公司三季報顯示,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賬面現(xiàn)金及現(xiàn)金等價物為3.11億元。據(jù)此,公司需要結合負債比率、摩山保理的財務數(shù)據(jù)、本次受讓款資金用途,說明本次交易的必要性、交易結構的合理性等。 值得一提的是,摩山保理是法爾勝今年重組收購的資產。由此,公司業(yè)務拓展到商業(yè)保理等金融業(yè)務領域,摩山保理今年前三季度凈利潤8594萬元。 |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臨汾金融網(wǎng)
( 晉ICP備15007433號 )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3 Comsenz Inc.